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作受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大楼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具体如下:
1、项目编号:Z**XZBDL20150188
2、项目名称: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大楼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内容:2台旧梯拆除,安装新客梯2台,投标人需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装卸、产品保护、安装、调试、试运行、有关行业部门验收、电梯装潢、培训、备品备件、售后服务、维修技术力量等工作。具体详细的规格参数、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招标采购文件及图纸。
5、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良好履约能力及售后服务体系的设备制造厂家或其代理商;代理商具有制造商授予代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书;
②制造商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资质证书、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资质证书。
③允许电梯制造商或其代理商和具有乘客电梯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A级的法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为电梯制造企业或其代理商)。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④同一电梯品牌制造商只能以一家投标人的名义参加投标;
6、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16年1月11日至2016年1月15(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地点: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庆春路180号金融大厦七楼C座)
7、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16年2月1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杭州市庆春路180号金融大厦七楼C座)。
8、开标时间与地点:2016年2月1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杭州市庆春路180号金融大厦七楼C座)。
9、其他事项
(1)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0、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收款单位名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平海支行,账号:7331910195700004483。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妥投标保证金交纳手续。
财务部电话:0571-56111802 吴大姐(有关投标保证金缴纳、退还事宜请联系财务部)
注: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到账,请投标单位提前以转账、支票、汇票、电汇形式缴纳。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名义提交。
11、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办 公 地 址:杭州市庆春路180号金融大厦七楼C座
邮政 编 码: 310004 联系电话:0571-56111905/18658868561
传 真: 0571-56111811 联 系 人:吴龙飞
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 一 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