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中立钢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杭州市萧山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就杭州市萧山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自动大巴洗车机维保、维修服务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邀请贵单位参加单一来源采购。
一、项目编号:GJ-4FDY2509001
二、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1 | 杭州市萧山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自动大巴洗车机维保、维修服务项目 | 1 | 项 | 23.8 | 详见第三部分 |
三、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注册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招标内容相符;【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下同)扫描件(加盖公章)】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页查询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证明资料须齐全、有效,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采用非电子招投标方式的,所盖印章均为物理印章,加盖电子印章的将被视为无效,下同),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四、采购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9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五、采购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杭州市上城区雷霆路 90 号 3 楼 328 评标室。
六、谈判时间:2025年9月2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七、谈判地点:杭州市上城区雷霆路 90 号 3 楼328 评标室。
八、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如认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预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2)供应商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上级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供货时间
以采购人指定时间为准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杭州市萧山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萧山区城厢街道金湖艺境城14-2号
联 系 人:吴先生 陆女士
联系电话:0571-82278970
监督部门:杭州市萧山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 址:杭州市萧山区城厢街道金湖艺境城14-2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571-57172022
杭州市萧山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