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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集团公司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及“六杯赛”创建工作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17 / 07 / 10

各单位、各部室: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创新完善以“六杯赛”为主载体的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成果,紧紧围绕“建立和完善符合企业发展战略、反映企业特色的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体系”目标,大力实施文化兴企、文化强企战略,结合集团部分组织机构调整实际,经集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现就2017年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及“六杯赛”创建活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创建目标

2017年是实施集团“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我们要围绕大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开拓创新,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精神文明建设为总抓手,改革创新,努力奋斗,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牢记使命,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深入实施“十三五”发展战略,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更加坚定的政治信念,更加科学的发展手段,更加严谨的工作态度,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全面深化企业改革,努力打造品质化客运服务体系,建立集约化产业发展平台,形成“一业为主、多元并举”的现代公交企业发展新格局。


二、“六杯赛”优胜单位的基本条件、创建内容及考评标准

为不断提高“六杯赛”创建效果,丰富创建内涵,今年对“六杯赛”优胜单位提出以下基本条件(“六杯赛”创建内容和考评标准见后表):

㈠  巩固创建文明行业成果,深化精神文明建设。(基本资料提供:集团党办、客运部)

㈡  继续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文明单位复验或晋级合格。(基本资料提供:集团党办、各基层单位)

㈢  运营单位完成全年票收、公里和客运量计划,成本达到政府成本规制考核目标;经营(费用)单位完成营业收入、经营利润(费用)目标。(基本资料提供:集团计划财务部、监察审计部、发展管理部)

㈣  积极抓好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好“党建+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党员无违法、领导班子成员无违规违纪行为。(基本资料提供:集团党办、纪委)。

㈤  全年未发生重大安全(机械、火灾)责任事故[生产安全事故等级详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未发生严重有责上台上报上网批评;营运单位安全行车有责一般事故间隔里程大于2500万公里/次(含);无经济活动诉讼及造成损失的案件,无虚报、瞒报、弄虚作假和拒报各类报表等现象;无严重违反集团各项管理规定现象;无重伤(含)以上类别的工伤事故或停车事件。(基本资料提供:集团安全生产部、客运部、机务部、人力资源部)

㈥  按时保质完成重大节假日及重大活动的客运保障服务任务。(基本资料提供:集团客运部)

㈦  依法经营,严格管理。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应收账款在债权确认的期限内收回。(基本资料提供:集团计划财务部、监察审计部)

㈧  深化信息化管理,数字化城管累计及时解决率达94%以上(含),杭州公交网员工天地留言回复及时。基本资料提供:(集团战略发展研究所、机务部、发展管理部、办公室、物业管理部)

㈨ 在营运、服务、管理、经营、场站建设和党建、群团、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积极开展创新活动,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绩效管理得到进一步提升。(基本资料提供:集团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单位)


三、“六杯赛”考评方法

㈠  “六杯赛”参加范围

1、“公仆杯”创建单位为集团所属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以强化党建工作为重点开展创建,考评组为集团党办;

2、“文明杯”创建单位为集团所属营运单位,以文明行车和优质服务为重点开展创建,考评组为集团客运部;

3、“质量杯”创建单位为集团所属各车辆修理单位、物业和餐饮单位,以营运主业为圆心,开展提升车辆维护、物业和餐饮服务保障为重点开展创建和质量满意征评活动,考评组为机务部、物业管理部及各运营单位,机务部为牵头部门。

4、“创业杯”创建单位详见附件4中的参评单位名单,以经营管理、基础管理、依法管理为主要创建内容,考评组为集团投资管理部;

5、“安康杯”创建单位为集团所属各单位,以安全行车、安全生产、安全教育、安全竞赛以及“两保一优”工作为重点开展创建,考评组为集团工会办;

6、“科兴杯”创建单位为集团所属各单位,以科技、信息化、管理、业务拓展等创新为重点开展创建,考评组为集团公司机务部、战略发展研究所;战略发展研究所为牵头部门。 

㈡  “六杯赛”考评办法。

1、“公仆杯”由基层单位自评申报,考评组综合考评,推荐产生一个优胜单位;对末一位且考核成绩90分及以下的给予黄牌警示和相应的经济扣罚。

2、“文明杯”由基层单位自评申报,考评组综合考评,推荐产生一个优胜单位。

3、“质量杯” 由参评单位自评申报,考评组综合考评,推荐产生一个优胜单位。

4、“创业杯”,由参评单位自评申报,考评组综合考评,推荐产生一个优胜单位。

5、“安康杯”,由基层单位自评申报,考评组综合考评,推荐产生一个优胜单位。

6、“科兴杯”由基层单位自评申报,考评组综合考评,推荐产生一个优胜单位。


四、星级文明线、文明站房、文明工段创建和考评标准

㈠  星级文明线、文明站房、文明工段创建基本条件。

1、星级文明线。

⑴  车容车貌合格率达98%以上,车辆卫生整洁合格率达到98%,司、乘人员服务规范,普通话使用率(线路所有人员)达97.35%,车辆服务设施、标识齐全有效使用,站房内外整洁,乘车秩序规范有序,有宣传教育园地;

⑵  无上报上台有责批评,无各类有责重大投诉事件,一般、轻微有责批评间隔人次达标。

⑶  全年无一般以上有责行车或工伤事故,认真做好斑马线礼让工作;

⑷  2017年线路配车在12辆以上,遵守营运服务规定、站调规范,执行集团公司核准的定班定点计划,年行车间隔投诉小于15人次,时段班次执行率达标,起终点站乘车秩序良好,咨询服务文明,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创新服务举措。

2、星级文明站房。

⑴  达到创建公交“文明站房”标准;

⑵  公交首末站整治考评98分以上;

⑶  站员衣着整洁规范,发车预告准确、正确使用DIMS操作系统,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做好本职工作,使用礼貌文明用语,实行“首问责任制”,耐心回答或解释乘客的提问,正确处理站内出现的各类问题,无有责投诉。 

3、星级文明工段。

⑴  建立组织机构,结合本部门实际,制订文明创建计划,认真进行创建;

⑵  工段内设有宣传窗、专栏版报,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工段的宣传;

⑶  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创建台帐(宣传、岗前教育、会议、专项作业等)记录齐全、规范; 

⑷  维修工段车间、休息室、更衣室等,清洁卫生、文明整洁,无油污、积泥,有相关保洁规章制度和相应措施,有专人负责环境卫生,对生产中的废旧件(废油、废液、废件)集中回收,分类存放,并及时妥善处理。

⑸  文明生产,安全操作,规范作业。上岗员工着装统一整洁,按照相应维修工艺、操作规程、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维修车辆、总成和零部件;维修作业做到三不落地(油水、工具、零部件不落地),保持作业场所文明清洁;

⑹  机具、设备及各类桌具、器械,定置管理,存放合理、整齐。工段、库房等区域内各种指示标志、章程,张贴(悬挂)规范、清晰;公共场所不得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必须有专属存放区域,专人负责管理;

⑺  安全生产。严格执行消防法规相关规定,消防设施、器材、标识齐全、有效,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添置、更换制度和专项管理台帐记录;有消防通道,安全责任区域划分明确,责任到人;定期落实安全培训教育、操作演练、巡视巡检等各项工作。 


五、奖罚标准

㈠ “六杯赛”优胜单位将实行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奖励制度。同时,对经基层推荐、集团考评产生的集团劳动模范、十佳员工、安全标兵、高年资安全荣誉获得者、安全新秀等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㈡ “公仆杯”考核成绩在90分(含)以下的末位单位,按相应奖励额的40%扣减,其中领导班子承担扣减款额的60%。

㈢  星级文明线、文明站房、文明工段为集团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基础内容,由各单位结合实际开展创建并申报,经各考评组检查考核推荐,并由集团统一命名和表彰奖励。


六、相关要求

㈠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紧紧抓住公交优先发展的战略机遇,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充分发挥基层各单位的优势,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的领导,动员和凝聚各方面力量,推进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落到实处。要着眼在善待员工、善待乘客上下功夫,强化社会责任,突出诚信要求,推动文明创建工作深度和广度拓展。

㈡  积极创新,注重创新。要以“公交优先 公交优秀”企业核心价值理念的培育为立足点,积极创新,坚持把创建公交特色文化贯穿于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的全过程,不断创新内容形式,不断创新方法手段,推进各类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丰富创建内涵。

㈢ 广泛参与,大力宣传。要以大力宣传“公交正能量”为切入点,加大对员工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真诚服务等优秀品质的宣传,引导广大员工积极参与文明单位 、文明行业、文明线路、文明工段和文明站房等创建活动,不断增强精神文明的影响力和渗透力,推进完善集团统一相融而又各具特色的子文化建设格局,不断巩固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成果。

 

附件:

1、“公仆杯”考核标准

2、“文明杯”考核标准

3、“质量杯”考核办法

4、“创业杯”考核标准

5、“科兴杯”考核办法

6、“安康杯”考核办法

7、2017年度集团精神文明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奖励标准

 

 

 

中共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17年7月10日    

 

抄送:市城投集团公司党委、市城投集团公司政治部。

 

 

 


附件1:

 

2017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

 

项目

分值

责   任  内   容

考评标准

一、

构建

和完

善党

建责

任制

目标

体系

12分

(1)制定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目标任务和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在各级党组织推广深化党建“三个清单”,将基层党建工作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内容。

未制定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和年度党建工作计划的扣1分;未在各级党组织推广党建“三个清单”的扣1分;未落实党建考核的扣2分。

(2)党组织书记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双岗双责”。

未签订“双岗双责”责任书的扣1分,未考核或考核不到位的扣1分;未按要求落实第一责任和“双岗双责”的扣2分,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酌扣。

(3)全面把握党建工作的整体情况,研究解决本企业基层党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全年专题听取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基层党建工作不少于4次,每少一次扣1分。

(4)党组织书记按要求领办基层党建重点课题。

党组织书记未领办的扣1分,领办课题未按预期目标完成的或完成质量未达到要求的扣1分。

(5)建立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

每年赴联系点不少于2次,每少一次扣0.5分,未落实联系点制度的扣2分。

(6)按要求开展基层单位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工作。组织下属基层党组织开展书记述职评议工作。

民主评议前三名的加1分,后三名的扣1分;未按要求开展下属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的扣2分。

(7)根据集团党委修订完善后的《党委会议事制度》做好贯彻实施工作。

未做好贯彻实施的每次扣1分。

二、

加强

组织

建设

20分

(1)持续巩固和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党员和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与党性教育。

未按要求做好持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每项次扣1分;未按要求加强党员和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与党性教育的,每少1次扣1分。

(2)3月底前上报下属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做好换届工作。

未按要求上报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计划的,扣2分;未按计划要求做好换届工作的,每延误或少1个扣1分。

(3)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开展对基层党组织建立情况的摸排与整改,凡有正式党员3人及以上的机构、服务窗口、项目部等都应设立党组织。

未按要求设立党组织的,每少设1个扣2分。

(4)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保障,按要求完善党务组织机构,选优配强基层党务工作力量。按照不低于工资总额8‰的标准健全基层党建经费保障和使用制度。

未按要求完善党务组织机构,选优配强基层党务工作力量的扣2分;未建立健全基层党建经费保障和使用制度的扣2分。

(5)全面推广党员正能量计分卡制度;加强“五星党员”和“双指数”考评力度,落实“双争双评”工作;建立落实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等评选机制, 

未按要求落实党员正能量计分卡制度的扣2分;未按要求落实“双指数”考核和“双争双评”工作的,每项次扣1-2分;未按要建立和完善星级党员示范车、星级党员责任车(班组)评选机制的,每项扣1分。 

(6)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员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全面落实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组织生活。

未按要求落实 “三会一课”制度的,每项次扣1分;未要求全面落实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的扣1-2分;党员领导干部未按要求参加组织生活的,每人次扣0.5分。

(7)深化党建品牌创建。按照“一企业一品牌”和“一支部一亮点”的要求,做好深化党建品牌创建工作。

未按照“一企业一品牌”和 “一支部一亮点”要求做好深化党建品牌创建工作的扣1-3分。

(8)按照计划和要求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记实制”。做好“六问一必查”工作。

未按照计划和“记实制”要求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每人次扣2分。

(9)按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推进智慧党建建设。

未按要求做好推进智慧党建工作的扣1-2分。

(10)按要求扎实开展好万名党团员志愿者服务队相关活动。

未按要求开展和参加万名党团员志愿者服务队相关活动的,每少1次扣2分。

(11)做好先进典型的培养宣传工作,并按要求做好各类先进优秀评选工作。

未按要求做好先进典型的培养宣传工作及各类先进优秀评选工作的,扣1-2分。

三、

加强

领导

班子

建设

12分

(1)按要求开展打造“勇立潮头铁军排头兵”和践行“三铁三常态三奋斗”主题实践活动,持续抓好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进一步提振干部精气神。

未按要求开展的扣2分;开展不力、成效不明显的酌扣。

(2)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学习型班子建设。每季度开展一次政治理论专题学习交流,积极参加“集团中层干部”学习培训。

未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的扣1分;未按要求开展中心组学习的扣0.5分/次;中心组记录未达标的扣1分;无故未参加“集团中层干部”学习培训的,每人次扣0.5分。

(3)加强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按照《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立健全惩防体系2014-2017年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履行党组织的党风廉政主体责任。

严格执行《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立健全惩防体系2014-2017年实施方案》做好党组织主体责任八项工作,未按要求做好工作的,酌扣。

(4)坚持领导干部“五个一”制度,深入基层倾听意见、做好调研,指导帮助做好推进工作。

无特殊原因未按要求实施的,每例或每人次扣0.5分。

(5)按照年度民主生活会要求,做好意见建议征集工作,并制定和落实相关整改措施。

未按要求执行征集意见建议的扣0.5分/次;未制定和落实相关整改措施的扣1-2分。

(6)按要求做好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德述廉述法”工作。

年度考核中,领导班子总体评价“一般”和“差”之和在15%以上的扣0.2分,20%以上的扣0.5分;近三年始终处于末3位的,扣1分。

四、

从严监督管理干部

8分

(1)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领导干部因私出入境审批与证件管理工作。

未按要求做好集团中层干部证件管理、因私出入境审批的每例扣0.5分。

(2)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制度。

集团中层干部未按要求请假或无特殊情况未按规定提前3天请假的每例扣0.5分;未建立本单位管理中层干部外出请假制度的扣0.5分。

(3)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

集团管理中层干部未按要求填报的扣0.5分/人次;经查实漏报的扣0.5分/人次;瞒报的扣1分/人次。

(4)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领导干部兼职审批工作。

集团中层干部未按要求审批或发现违规兼职的每例扣1分;未建立本单位中层管理人员兼职审批制度的每例扣0.5分。

(5)按照要求集团中层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所属党支部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

集团中层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席所属党支部组织生活的,扣0.5分/人次。

五、

加强

干部

队伍

建设

10分

(1)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要求,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干部集中调整未按要求提前备案每例扣0.5分;干部选拔任用未按照纪实制要求的每例扣1分。

按照相关规定,对公开选拔本单位中层干部的,未提前报备的每例扣0.5分;未提前报备,出现类似岗位选聘标准不统一的每例扣0.5分。

出现干部“带病提拔”被倒查问责的,每例扣1分。

(2)严格按照《集团公司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规定》和《杭州公交集团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工作的规定》,开展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

未按照规定要求开展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的,每例扣0.5分。

无特殊原因未进行后备干部动态调整及考核的,每例扣每例0.5分。

未按要求参加轮训、培训工作的每例扣0.5分。

未按要求选派挂职锻炼干部的每例扣0.5分。

(3)根据集团有关制度和要求做好关键岗位人员的定期轮岗工作。加强管理干部培训学习,到课率、合格率达到要求。

未按要求做好定期轮岗工作的扣0.2分/人次;管理干部各项培训到课率、合格率未达要求的扣0.5分/人次。

(4)定期分析研判本单位干部队伍结构状况。

未定期分析研判的,扣0.5-1分。

(5)规范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未配备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的扣1分;干部档案不规范的每例扣0.5分。

六、

加强

人才

队伍

建设

10分

(1)根据集团公司人才培养三年计划要求,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人才培养制度。

未按集团要求落实人才培养工作的,酌情

扣0.5-1分/人次,未按要求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人才培养制度的,酌情扣0.5-2分。

(2)制定本单位年度人才引进计划,根据集团要求配合参加集中招聘活动。

未按要求制定人才引进计划的,扣1分;未按要求配合参加集团招聘活动的,扣0.5分/次。

(3)根据要求,配合集团积极做好推进人才基地建设、推进产学对接工作,并积极参与做好组建产学合作组织。

未按要求做好配合组织实施工作的,酌情扣0.5-2分。

七、

加强

意识

形态

和企

业文

化建

14分

(1)加强企业意识形态工作,建立责任机制,强化载体建设,扎实开展实践活动, 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

 

成立意识形态领导小组并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未按要求形成相应工作机制的扣1分。 

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综合分析,通报一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作一次专题汇报,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一次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专题学习,未按要求完成扣1分/项。

未按要求配合集团做好“城投故事”的征集工作,扣1分/项。

(2)做好政研、文研的课题研究及撰写工作。

政研文研课题研究未完成的扣1-2分。

(3)每年定期组织开展主题鲜明、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富有实效的企业文化建设活动。

未开展活动的扣1分,活动质量未达要求扣0.5-1分。

(4)积极配合做好《城市杂志》和《杭州公交杂志》的线索提供、采访、约稿供稿等工作。向《城市杂志》投稿,营运公司不少于2篇/年,其他单位不少于1篇/年。

未按要求配合做好《城市杂志》和《杭州公交杂志》的线索提供、采访配合、约稿供稿等工作的,扣1分/项次。《城市杂志》发稿少1篇扣0.5分,投稿少1篇扣0.5分。

(5)完成《公交报》投稿,刊登稿件营运公司不少于2篇/月;金通及总支级单位不少于1篇/月;支部级单位每2个月不少于1篇 。

发稿少1篇扣0.5分,投稿少1篇扣0.5分。

(6)完成集团年度各类报刊订阅任务。其中:《杭州日报》订阅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订阅总量的20%,其余五大报刊的订阅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上年度的订阅比例,且职工订报率不低于80%。

未按要求完成订阅任务的扣1分;《杭州日报》订阅比例未达标,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1分;其余五大报刊订阅,其中任一报种较上年下降2个百分点的扣0.1分;职工订报率达不到要求酌扣。

(7)按要求做好“杭州发布”、“杭州城投发布”、“杭州公交”微博、微信网络平台的推广使用工作。完成“杭州公交”微博、微信网络平台供稿任务(营运单位不少于12篇/月,自行车公司不少于8篇/月,修理单位、场站分公司不少于1篇/月,其余单位不少于1篇/2月)。按要求做好转发、评论网络平台信息和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相关任务。

未按要求做好“杭州发布”、“杭州城投发布”、“杭州公交”微博、微信网络平台推广工作的扣1分;未按时供稿,每少1篇的扣0.2分,延误供稿的扣0.1分/ 篇 ;未完成转发、评论网络平台信息以及上级临时交办相关任务的扣0.5-1分。

(8)积极做好与中央、省、市等媒体的沟通工作,媒体采访根据要求做好提前报备,采访毕后应做好补充情况说明。

提前报备少报的扣1分/次,采访毕未及时补充情况说明的扣0.5分/次。

(9)深化各级文明单位创建和复评工作,扎实抓好文明服务示范点、巾帼文明岗等创建活动,认真落实党员组团服务进社区、双千结对、联乡结村、春风行动等任务。

文明单位复评未通过的,全国的扣6分,省级扣4分,市级扣2分。通过全国文明单位创建的加5分,省级加3分,市级加1分。 未按要求落实各项任务的每项次扣0.5分。

(10)按要求做好职工稳定工作。

舆情及时上报,每发生一次上报不及时的扣0.5分。发生群访、闹访、非访的,按照上访次数、程度和处理情况酌扣,扣分不受总分值限制,措施有效的酌情减扣。问题处理积极得当酌情加分。

八、

加强

群团

建设

4分

(1)加强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全面推进工会四项职能建设。

按集团工会年度考核结果进行折算。

(2)坚持党建带团建,形成党团共建的良好局面。

按公司团委年度考核结果进行折算。

九、

其他

工作

2分

按要求完成集团党委、书记例会部署的工作和集团党办交办的各项任务;按要求做好日常材料、表格的报送工作。

未按时按要求报送材料、表格的,每例扣0.1分;未按时按质完成任务的,每例扣0.5分。 

十、

加分

项目

8分

(1)本企业党建工作经验或先进典型,获得市政府领导批示肯定的每项加2分,省政府领导批示肯定的每项加4分,中央领导批示肯定的每项加6分。获国资委肯定的每项加0.5-1分。

加分可抵扣分,最多加至总分100分。

(2)党建工作经验或文章在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工作简报上刊登每次加1分;市委组织部《风范》杂志刊登或在杭州日报刊登的每篇加2分;《浙江日报》或省级党建综合类杂志发表的每篇加3分。政研文研论文受到市城投集团等上级表彰或交流的每篇加0.5-2分分。

(3)在春风行动、干部借用、挂职锻炼或城投合唱团工作表现突出的酌情加分。

(4)积极配合集团公司和市城投集团做好推进人才基地建设和组建产学合作组织。组建产学合作组织的加1分/项,受上级表扬或进行交流的加1分/项。

(5)积极创建文明单位,新获得全国级的加6分,新获得省级的加4分,新获得市级的加2分。

(6)积极配合市城投集团或集团公司做好党建、人力资源和文化建设等工作,贡献突出或成绩优秀的,每项工作酌情加0.2-2分。

总分

100分

注: 

1、本《责任书》考核采取平时检查及季度督查相结合未达标计扣,半年度自评反馈,年终自查评分,集团党办考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2、本《责任书》的各项考核,均按照考评标准计扣分。其中对工团工作的考核,则以集团工会、团委年度考核结果进行计扣,基本分值扣完为止。

3、 “公仆杯”的评选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党建、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考核达到92分(含)以上;二是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集体上访事件,无停车事件;三是年度绩效考核达标。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资格:

① 领导班子成员发生违法违纪被立案查处的;② 中层干部因严重违法违纪问题被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③ 对本单位员工的违纪违法行为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拖案不办的。

 

 

附件2:            

“文明杯”考核标准

序号

目标及考核内容

基本分

考 核

得 分

备  注

1

完成年度客运人次常规预算计划。

10


每超1%加1分;每下降1%扣1分。

2

不发生重大有责死亡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及场站行车事故);一般有责事故控制在目标值内; 有责事故总量控制在目标值内。

15


每发生一起重大有责死亡事故扣5分(7天后扣2分),发生人行横道死亡事故(含7天后)全扣;有责事故总量较控制值每上升1%扣1分。

3

不发生责任停车事件,不发生有责重大营运调度事故。

10


发生责任停车事件全扣;发生有责重大营运调度事故,每件扣5分。

4

不发生重大有责批评,有责批评间隔人次达标。不发生市长专电、市公司等同类有责投诉三件(含)以上信访件;;热点难点问题按要求解决和整改.

10


发生有责重大批评全扣;年度有责批评间隔人次未达标扣3分/项;发生重复市长专电及市公司督办件,每件次扣2分;热点难点问题未按要求落实,每件次扣1分.

5

积极有效开展“两保一优”和行风评议活动。

5


未按要求落实,每件次扣0.5分。

9

月度营运质量考评达标,按月平均分之50%折算得分。

50



10

季节客运竞赛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3分,第三名加1分。




11

营运组技术操作比武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3分,第三名加1分。




12

全年安全管理达到“一升一降一控”具体要求,工作成效显著的,加2—5分。




13

按要求完成重大客运工作任务,每件次(每项目)加0.1分—2分;按要求完成上级交办临时任务,每件次加0.1分—2分.




合          计




注:全年考评分低于80分(含)、发生重大有责批评且社会负面影响较大的、发生有责停车事件的等取消评比资格。



附件3:           

 

“质量杯”考核办法

 

2017年度“质量杯”考核采用月度质量考核工作执行完成情况综合考评的评审办法。

1、记分方式为:年度月质量总平均分+安全生产+用户评价×10%+基础管理+指令任务执行(详见附表)。年度月质量总平均分在90分以下的取消参评资格。

2、发生有责一类机械(火警)安全事故的,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的,在月度考核的基础上,年度总分另扣5分;年度发生有责重大机械(火警)安全事故的,取消年度“质量杯”考评资格。

 

附表:

 

2017年度“质量杯”考评表

序号

考 评

 项 目

考评

标准分

考评标准与要求

得分

车辆修理单位

物业服务单位

餐饮服务单位


服务

质量指标

60

1、按全年月度质量考核平均得分×60%折算。

2、按要求与服务单位签订服务保障协议,并履行。未按要求及时签订服务协议的,每项次扣2分;未履行的,每项次扣1分。

3、及时有效完成重大节假日和特殊天气的服务保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项目配套服务要求的,每项次扣2分。

4、主动对接开展相关司机新技术操作技能等服务培训,每实施一项加1分(考评对象仅限于修理单位)。

5、车辆、设施设备完好率达98%以上;低于98%的,每下降1%扣1分。



安全生产

10

1、不发生机械(火警)、群体性食物中毒等安全生产事故。(具体按相关管理文件规定考核)

2、设施设备完好,无安全隐患。不完好的,每项次扣0.2分。未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的,每项次扣0.5分。

3、特种岗位持证上岗,未按要求的,每项扣1分。

4、按安全生产作业规范管理,未按要求的,每项次扣1分。



服务用户

与评价

10

1、每月一旬开展一次用户走访和上门服务。

2、未按要求开展用户走访和上门服务的,每次扣1分。

3、用户评价在95分(含)以上不扣分。95分以下的,每下降1分扣1分。

4、发生一般以上有责服务质量投诉的,每起扣0.5分。上报上台的,每起扣2分。投诉未及时处理回复的,每起扣1分。



基础管理

10

1、按要求建立和完成各项工作方案计划、技术培训方案与计划、各类档案、管理台帐。

2、未按要求建立各类台帐的,每项扣1分。

3、未按要求完成计划方案或实施的,每项次扣1分。



指令任务执行

10

按要求及时完成相关指令任务。未及时完成指令任务,每项扣2分。未按要求及时完成整改工作的,每项扣3分。


 


附件4:           

2017年“创业杯”考核标准

项目

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

应得分

自评分

实得分

审核

部门

经营管理

1、完成全年预算利润目标,每超利1%,得0.5分(不足1%部分不计分)

25



计财部

监察审计部

2、各类合同、招投标管理符合法律、法规及集团管理规定,企业内控管理制度完善,规范管理。凡不符合每发生一次扣1分,发生3项次以上,本项不得分。

15



发管部

监察审计部

3、年度绩效考核得分98分(含)以上,每上升1分,得1分。低于98分,每下降1分,扣1分。90分以下不得分,80分以下为否定指标。

10



发管部

各部门

基础管理

1、按时、准确上报各类报表和每季经济活动分析,每延迟一天扣2分。

10



计财部

发管部

监察审计部

2、及时完成集团公司临时交办的任务,包括集团公司组织的相关各类活动,一次未完成(或未参加)扣2分。

5



经办等

3、完成保值增值、净资产收益率目标、未完成一项扣2分。

5



计财部

监察审计部

4、当年有自主创新开拓项目和技术专利,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经评估具有很好市场前景,近5年内可实现投资收益10%以上。获市级以上奖励和荣誉,每项加1分。

10



发管部

计财部

监察审计部

 

依法

管理

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按时召开会议,决策程序规范,,台账资料齐全。不规范每项次扣1分。经营活动中,发生违法行为每项次扣2分。造成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下,万元以上的全扣。

10



监察审计部

发展管理部

总经办

 

共项

依法经营管理,领导班子未发生违纪违法的行为。廉政建设达标。发生一起扣3分。违法金额在10万元以上,或被司法、行政机关处置的,为否定指标。

10



监察审计部

计财部

党办

合计


100




 

“创业杯”参评单位

为集团公司投资的全资、控股市场性企业:

1、杭州市公共自行车交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

2、杭州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含下设企业)

3、杭州公交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含天苑房产)

4、杭州白马安达公共交通客运服务有限公司

5、杭州巴士传媒有限公司

6、杭州公交金通汽车修理公司

7、杭州金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8、杭州怡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9、杭州金通公共自行车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10、杭州公交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11、杭州公交驾驶培训有限公司

 

 

附件5:         

2017“科兴杯”考评表

序号

项目

考核内容

标准分

考核办法

得分

1

基础

管理

10分

组织机构、岗位职责,科教和科技项目、新技术新设备应用、QC管理制度,各类管理人员落实。

3

不健全不明确,每项次扣1分。


各类台帐档案健全,按规定做好科技项目申报。

3

不健全不按时,每项次扣0.5分。


科技、教育经费使用落实。

4

不符合要求,每项次扣0.5分。


2

教育

培训

20分

开展科技培训,培训率不低于40%。

4

每下降1%,扣1分。


新招员工岗前培训与考核。

4

未实施,每项次扣2分。


培训到课率90%以上。

4

按期按班考核,每下降1%,扣1分


培训合格率80%以上。

4

按期按班考核,每下降1%,扣1分


符合培训条件人员参加培训率达80%以上。

4

按期按班考核,每下降1%扣1分


3

科技

项目

开发

35分

完成科技、信息管理开发项目或科技与信息技术研发、技术改造项目应(试)用3项(含)以上。

8

按质量要求每完成一项,得2分。超过3项的,每增加一项加1分。解决企业热点难点问题,每项奖1分。


完成科技、信息、技改等项目或科技新研发项目试用,并通过内部评审。

8

每完成一项,得1分。成果报告规范数据不详实、不符要求,每项扣0.5分。


集团公司级科技、信息、技改等项目与成果。

9

获集团公司一等奖,奖励1分,二等奖,奖励0.5分。达到同行先进水平或年创效益50万元,每项奖2分;达全国领先水平,每项奖3分(不重复奖励)。


上级科技项目与成果。

10

1、无项目不得分。

2、委局级立项得1分,完成得2分;省部级立项得2分,完成得2分,获奖者得3分(不重复奖励)。

3、获得专利的的5分。


4

科技

成果

应用

20分

完成集团公司指定科技、信息、技改等成果的测试、应用。

5

1、集团公司下达各类科技应用项目按时、按要求完成,每项得1分。

2、未按期、要求完成集团公司指定科技成果的测试、应用,每项扣2分。


在科技、信息、技改等成果应用提出创新。

10

1、 在应用中提出创新需求,需求得到普及的,每项得2分。

2、 对创新需求进行试验,并提出解决方案,得2分。


成果应用年创经济效益20万元以上。

5

应用一项得2分,超过一项的每项加1分。


5

QC

项目

成果

15分

1、QC小组成果发表2项。

5

1、每完成一项,得2分。

2、小组活动记录不全,每项次扣0.5分。


集团公司级成果发表2项。

5

按质量要求每完成一项,得2分。获一等奖,奖1.0分、二等奖,奖0.5分、三等奖,奖0.2分。


局级以上QC小组成果发表1项。

5

完成,每项得1分。获局级一等奖,奖励1分、二等奖,奖励0.5分;获市级奖,奖励1--1.5分、获省级奖以上,奖励1--2分(不重复奖励)。


6

合计

100



 

 

附件6:           

“安康杯”考核办法

考 核

项 目

考    核    内    容

分值

得分

组织领导

(10分)

竞赛组织机构健全。企业行政一把手挂帅,党政工团主要负责人参加。

3


企业内部形成纵向到底、分工明确、责任落实、一级抓一级工作格局。

4


竞赛活动有计划、有实施、有检查、有总结、有考核、有评比、有表彰。

3


 

 

 

 

 

 

 

 

(35分)

1、严格执行《公交营运安全严管十条规定》、《2017年集团公司反恐怖防范工作要点》,深入细致排查和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及职业病危害隐患,为杭州国际峰会顺利召开,确保公交安全。

3


2.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将安全工作纳入企业主要议程,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安全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考核、有检查。全年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费用落实,并向职代会报告。

3


3.建立健全企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管理机构健全,依法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网络健全。

3


4.着力加强企业班组安全建设,争创优秀安全合格班组,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程。班组安全建设创建面达100%。

4


5.健全职代会评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制度,有形式,有活动,有效果。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工作现场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的安全卫生设施,严格执行国家“三同时”的规定。

3


6.建立健全开展以“查找隐患、平等协商、签订协议、跟踪落实、持续改进”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工会主动参与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动员广大职工结合岗位实际查找身边事故隐患,提安全卫生合理化建议。做好岗位安全提示卡、警示牌、现场安全监督员工作,有形式,有内容,台帐齐全。

5


7.深化竞赛活动领域,丰富竞赛内容,形成有企业特色的安全观念、行为、管理文化。开展“十个应该”、“十个不放心”活动,台帐齐全。

4


8.各种机械设备有严格的维护保养制度,落实到人。安全装置齐全有效,设备完好率达标,消防设备与器材齐全,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和保养。

3


9.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作业场所空气中尘、毒控制在国家准许范围内,努力改善作业环境。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符合标准,配备齐全,并按规定严格检查。做好高温期间劳动保护防暑降温工作,未发生职工中暑等情况。建立职工职业健康档案。及时上报工伤(亡)事故情况,工会参与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

3


10.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有计划,有具体实施方案。深化全员培训,定期、不定期地对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群众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班组开展岗前(班前)安全教育有形式,有内容,台帐齐全。开展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台帐齐全,在岗员工教育面、知晓率100%。

4


安全生产月(10分)

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10


积极开展各项活动

(15分)

1.开展“事故触心、**动心、禁言铭心、祝福连心、座谈交心、真情暖心”六心并举活动。

3


2.开展“四不伤害”安全承诺、安全互保活动。

3


3. 积极组织开展和参与集团的各类安全竞赛活动。

3


4.组织开展和参与“企业安全文化”征文、合理化建议、班组安全建设展示等活动。

3


5.积极配合公安消防及交管部门做好职工的消防及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

3


群众

监督

(10分)

1.健全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建立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员队伍。做好劳动安全卫生监督员培训、考核工作。完善群众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有记录,有落实,台帐齐全。全年组织监督检查不少于4次。

5


2.教育职工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无违章作业,抵制违章指挥。

2


3.发动广大职工群众,开展行之有效的,多种形式的群众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报告险情,督促整改。

3


事故控制(20分)

年度各项伤亡事故及职业危害指标低于国家控制或相应行业制定的控制指标。不发生有责一般及以上工伤(亡)事故。不发生有责一般及以上各类生产、消防、交通事故等。发生职工死亡责任事故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20


合计


100


备  注

1、当年发生特大行车事故、重大安全生产和人身伤亡事故,或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考核不达标,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选资格。

2、本表于当年11月底经自评后报集团公司工会办。



 

 

 

附件7: 

 

2017年度集团精神文明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奖励标准

 

一、 “六杯赛”优胜单位奖励标准

1、“公仆杯”奖励5000元,全部奖励获奖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2、“文明杯”奖励20000元。

3、“质量杯”、“科兴杯”、“创业杯”、“安康杯”优胜单位各奖励10000元。

二、星级文明线、文明站房、文明工段奖励标准

1、星级文明线奖励2000元。

2、星级文明站房奖励1000元。

3、星级文明工段奖励1000元。

三、其他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奖励标准

1、劳动模范奖励奖励3000元。

2、十佳员工奖励2000元。

3、安全行车标兵、新秀奖励800元。

4、高年资安全行车特别荣誉奖奖励1000元。

5、优秀职工之家奖励2000元。

6、道德信用规范服务示范基地奖励1000元。

7、集团“青年文明号”集体奖励800元;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奖励1500元。